吴坤燕律师
法律专业本科,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总部股权律师、律税股权咨询团队成员。执业10年以来,长期致力于民商事法学理论及司法实务案例的研究,特别是在公司法、合同法、税法等领域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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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坤燕律师,法律专业本科,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总部股权律师、税务师。执业13年以来,长期致力于民商事法学理论及司法实务案例的研究,特别是在公司法、合同法、税法等领域深耕。承办了大量的公司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先后担任数家大型企业的公司治理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管理层提供最及时的公司治理整体方案。擅长将法律、财税知识与商业模式相结合的以控制权为核心的公司顶层股权设计等股权业务。 专业领域:公司治理、股权设计、股权激励、投资并购、股权纠纷等商事非诉及诉讼业务。 执业宗旨:以诚信为基石,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微信号:wkyguquanlv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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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240次播放
视频内容:

大家好,我是华律网会员律师吴坤燕,专注公司治理 、股权设计、股权纠纷领域。 实践中,由于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比如两个股东各占50%的股权,一但两个股东的意见相左,公司就走入死循环,即使公司盈利,也无法逃脱公司解散的命运。对于这类情况,法院的裁判观点认为,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判断“公司经营管理是否发生严重困难”,应从公司组织机构的运行状态进行综合分析。公司虽处盈利状态,但其股东会机制长期失灵,内部管理有严重障碍,已陷入僵局状态,可以认定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股东可以请求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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